2025年5月,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,鼓勵企業、園區通過實施光伏、風電、地源熱泵、碳匯抵消、綠電綠證交易等措施實現企業、園區、部分廠房或車間凈零碳排放,并對相關申報單位予以資金獎勵。《若干措施》明確要求,“所有申報單位需經有資質的碳排放核查企業進行碳核查(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(CNAS)官方認證的ISO14064-1組織溫室氣體聲明核查資質)。”
2023年11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發布的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資金獎勵辦法》也作出了相同規定。
這是繼《民用航空飛行活動二氧化碳排放監測、報告和核查管理暫行辦法》《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(試行)》之后,CNAS溫室氣體審定與核查機構認可制度獲得政府采信的又一范例。這意味著監管部門在對碳排放核查機構能力的嚴格把關中,越來越多地使用CNAS認可結果,CNAS認可越來越深入融入我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。通過 CNAS 認可的碳排放核查機構能夠為企業提供準確、可靠的碳排放核查服務,確保企業碳排放數據的真實性與準確性,為政府決策和企業綠色轉型提供有力支持。《若干措施》的發布,將進一步提升北京經開區綠色低碳發展的質量與水平,為區域綠色發展筑牢信任基石。
隨著“雙碳”工作的穩步推進,CNAS溫室氣體審定與核查機構認可機構的數量持續攀升,認可需求快速增長。 CNAS 將繼續秉持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理念,不斷提升認可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,助力更多地區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。